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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发改委等四部门:将对煤矿安全改造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时间:2023-05-22 来源:信息员 点击:27次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修订后的《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表示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设立的目的是支持煤矿企业提高防灾治灾抗灾能力,提升煤炭开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促进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施周期为 2023—2025 年。

  综合考虑煤炭资源条件、灾害严重程度和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将全国产煤地区和中央企业分为三类,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占项目总投资的地区(中央企业)平均比例执 行以下上限控制标准。

  第一类:河北、江苏、山东、福建地区和中央企业,不超过15%。

  第二类: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地区,不超过 20%。

  第三类: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 25%。

   其中提到,将对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资金将被用于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防范重特大事故;提升煤炭开采本质安全水平;创新变革煤炭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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